(招标编号:NMGTTJL-2016-002 )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明珠南路(新华街--沃野街)道路、给、排水管网及照明等配套建设工程、晏江路(378部队东门--长春街)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人: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一、明珠南路(新华街—沃野街)道路、给、排水管网及照明等配套建设工程
工程概况:道路全长约850米,红线宽度20米,,投资额约700万元。
二、晏江路(378部队东门—长春街)临时道路建设工程
工程概况:晏江路(378部队东门—长春街),长度约510米,硬化宽度7米,硬化面积约为3600平米,敷设排水管道约510米,投资额约100万元。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
招标内容:对该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3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进企业执行建市(2015)140号文件有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 4 月 25 日至2016年 4 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节假日休息),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政务中心三楼5号园)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 外进监理企业须提供相关备案手续;
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月18日上 午9 时00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二号园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霞
电话:0478-85268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联系人:闫明
电 话:13847822080
电子邮箱:894455972@qq.com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五区32号楼2单元102
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三楼五号园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刘小磊
电话:0478-8926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