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采购条件
河北华之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1-4号机组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项目检测(编号:HJWZW201604N004)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供应商参加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德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90km,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190km,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面积为6037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要求,对宁德发电公司1-4号机组进行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项目检测,每季进行一次检测,并于检测完毕后一周内编制出具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规定。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
3.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3应答人必须具有进行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检测的设备及能力,取得环保检测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类似检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的相应的能力。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应答单位须具有近1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检测业绩(须提供至少3个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的业绩评价证明)。
3.7应答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应答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应答人近3年内无重大检测质量及安全事故。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9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4月22日——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每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500)元,售后不退。
(2)谈判文件费用电汇银行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华之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陡河发电厂支行
银行账号:13001626108050501084
(3)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本公告下方的附件“报名表”,然后将word版报名表(可复制粘贴表内文字)及盖章后报名表与银行汇款凭证一起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名为“宁德电厂XX项目-XXX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核实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文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应答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开始时间)待定,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将会提前5天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各潜在应答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华之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聪聪
电 话:18633986431、0315-2528723
邮 箱:hjwzwbid_a02@163.com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陡河发电厂华之杰科技楼 邮编:06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