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汨罗市工业园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 建设地点:汨罗市新市镇
1.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在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的稳定化车间内建设一套废石棉网预处理系统,将遗留的2500m?废石棉网清理清运至该处进行预处理,并经稳定化处理后送入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置;将受污染的8337立方米严重污染土壤清理清运至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填埋场,经稳定化处理后安全填埋;将遗留的2500立方米电解液和周边6000立方米含重金属废水统一收集运送至汨罗工业园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原废渣堆积场地和受污染土壤清理后的场地进行生态恢复等。总投资额为630万元。
1.4工期要求:60天。
1.5 质量要求: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岳阳市环保局审查批准,整个项目完工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1.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国家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工程;近三年有类似施工经历,施工项目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岗到位,按岳发改( 2012 ) 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押证管理以及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不定期对项目班子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无特殊情况有不到岗到位现象的投标人将取消在汨罗市一年的投标资格并申报不良行为记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册职工,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能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开户行转账方式转至汨罗市财政局投标保证金帐户,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到汩罗市财政局开具收款收据报名,招标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回至转入账户。
户 名:汨罗市财政局
帐 号:7016 8020 0000 0053
开户行:汨罗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汨罗市工业园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 )”,如果没注明是“汨罗市工业园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果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未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作为违约金扣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4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一 12:00 ,下午 15:00 — 17:00 北京时间 , 节假日不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入湘备案登记 ( 省外企业 )
(5)设计总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原件;
(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以上材料(2)-(9) 项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系招标人(姓名:胡临红 电话: 15074051866 )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招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持踏勘证明再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400 元 / 份,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5.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 ( 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 ,并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时,地点: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 306 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
八、业主要求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派员对入围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查实,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汨罗市一年的投标资格并申报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候选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临红
电 话:15074051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传真: 1330847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