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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茅塘镇区域重金属尾砂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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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6-04-2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4-27 13:3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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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涟源市茅塘镇区域重金属尾砂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1.2 建设地点:涟源市境内。
1.3 建设内容:对沙河锑矿渣堆,柿香锑矿老茅塘乡渣堆、茶子冲渣堆、托家冲渣堆共计50万吨选矿尾砂和采矿废石进行就地安全处置。其中包括:1、削坡平整、修建挡渣墙、覆膜封场复绿,配套建设截排洪设施;2、对原废渣堆存地、取土场进行植被恢复。
1.4最高投标限价:玖佰万元整(小写: 900万元),高于本限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含税价)(采用总价控制,设计及修正后的价格不能超过投标价)。
1.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1.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7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的投标人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湖南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同时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2.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具有国家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2.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2.8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3、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3.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6 年 4月 25日至 4月 29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一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入湘备案登记(省外企业)
(5)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原件;
(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以上材料(2)-(9)项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系招标人(姓名:吴女士电话:13873815032)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招标人出具踏勘证明,持踏勘证明再到湖南省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娄底市金谷市场西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3.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并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开户名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
银行账号: 1913 0101 2910 0079 722
6、监管机构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8-4980035。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涟源市人民路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电话:138738150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经理 18216498889
传 真:0738-64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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