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人)的编号为 兴海湾设招1566号(招标编号)的后坑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第七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 [2015]4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后坑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后坑环卫基地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4169.91m2。主要包括主体站房、餐厨垃圾转运车间、维修车间、车辆冲洗站房和门卫计量间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0545 m2。原设计规模600吨/天,现因垃圾产生量快速增多,需将设计规模提升为2300吨/天,其中生活垃圾2000吨/天,设计转运能力达到3500吨/天,餐厨垃圾300吨/天配置设备,预留扩建至500吨/天规模的余地;
2.4. 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16973.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267.73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投标效果图、施工方案确定后效果图等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2.5.2. 内容: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及自控设计、给排水、暖通、全厂消防系统、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节能、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具有压缩功能)、餐厨垃圾(采用大型密封容器)转运工艺的选择)及其他设计方的设计接口、配合等工作以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项资质的设计单位,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甲级资质;4、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境工程或市容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16年 05 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云顶北路842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采用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到账,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处于使用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一同递交);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或采用“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0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8.1.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4267.7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39.9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 厦门市禾祥西路51号之三,邮编: 361000 ;
电话: 0592-5223327 传真:0592-5223327;
联系人: 王怀山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邮编: 361012 ;
电话: 0592-6023110 传真: 0592-6023101 ;
联系人: 郭晓宾、叶艺红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招标人: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