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云南城市环境建设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嵩明县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工程旧垃圾场封场工程(KM/1.1.5)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嵩明县蓝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嵩明县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工程旧垃圾场封场工程位于嵩明县城西南约7km处的煤炭坡,县城至白邑乡公路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 挡渣墙
(2) 垃圾堆体整形
(3) 堆体表面封场覆盖
(4) 场区周边导洪
(5) 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6) 渗滤液调节池
(7)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4个月。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09:00-16:30(北京时间)查阅招标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外投标人中标前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商在过去3年中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本次招标合同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必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或竣工证明);
(4) 投标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能够得到或具有有效的流动资金或真实的固定资产、信贷额度和其他财务渠道,能够满足不少于人民币250万现金流量的需求;
(5) 满足本项目招标工程需要的安装和检测设备;
(6)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五(5)年以上经验,包括三(3)年以上在关键岗位作项目经理的经验;至少有经证明的成功经验(垃圾处理场防渗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提供其他关键人员详细的施工、管理经验);
(7) 投标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每年的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8) 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施工机械;
(9) 投标人有未良好完成合同、不正常的延误合同完工的不良业绩或有被投诉并败诉的历史的情况,将被认为不合格。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20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若需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的邮寄费,招标文件将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05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05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万宏支行,账户:1356 0770 3520,本账户不接收投标报名费)。
8.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址: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 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话:0871-63378729 15912106902 传真:0871-6392938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和开标地址:
昆明市滇池路金兰路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3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