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
五、招标内容: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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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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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198/10-ZB-0501 |
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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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198/10-ZB-0502 |
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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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198/10-ZB-0503 |
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5000 |
1 厂址概况
电厂厂址位于丹东市区中部以西约3 km的五道沟地区,在丹东市振兴区与振安区交界处的变电二队西侧,西北距同兴镇约2km。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包括两台NC330-17.75/0.291/540/540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B&WB1025/18.4-M型锅炉、WX25R-127型空冷发电机。
2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辽宁丹东市振安区金兴路10号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范围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相关服务,包括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3、施工期限:
1号机组: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4日调试完成。
2号机组: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10月4日,2016年10月10日调试完成。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四千万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5年内投产的有5台300MW级及以上国内机组脱硝工程业绩。并至少2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硝效率85.7%以上、出口NOX排放浓度≤50mg/Nm3、NH3 逃逸不大于2.28mg/Nm3,SCR系统压力降不大于1000Pa、脱硝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8%的投运业绩。
5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近五年内投标人所供催化剂应具有2个300MW及以上机组工程国内安全投运业绩(需有投运一年以上业绩)。
6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同类脱硝改造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业绩数量)。
7 .投标人应具备投运后性能检测跟踪能力,并承诺在催化剂全寿命周期内免费为用户提供定期(投运前两年至少每年1次,投运两年后可视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催化剂性能检测和分析报告,以指导用户进行催化剂运行维护和寿命管理。
8 .投标人应要承诺无条件接受华电集团组织的催化剂强检,并根据强检结果与要求做相应处理。
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二)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四千万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电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
5.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不含总包工程分包的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国内至少5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低于15mg/Nm3(标态、干基、6%O2),除尘效率99.99%以上的电袋除尘器投运业绩,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不含总包工程中分包的业绩)。
6.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电袋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项目经理业绩数量)。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三)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壹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生产类别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不含总包工程中分包的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必须具有国内至少10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投运业绩,并至少2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效率99%以上、出口二氧化硫浓度≤35mg/Nm3、出口烟尘浓度≤5mg/Nm3超低排放脱硫投运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相关行业),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烟气脱硫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方近三年无因投标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提供公证机构或投标方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注:本次两个标段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质、业绩(关键页)、项目经理、资信等证明资料。
九、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04月29日至 05月06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9日至 05月06日17:00时整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入会咨询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值班电话18610999957),其他同上。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金额如前附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连同标书费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我公司联系人zhanglingchen@chdt.com.cn邮箱,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0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家旺 李瑞峰
联系电话:0415-2582060 18304156927 18304156345
E-mail:403536899@qq.com lntllrf@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1:张凌晨(负责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话: 010-83568728
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附件: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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