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已经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示范区备20160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
3、工程规模:焚烧处理能力年处理15000吨/年,总建筑面积:19886.88 m2
4、招标范围:
包括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的建、构筑物施工、主要及辅助生产设施/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内容,中标人负责的工作直至移交生产且取得招标人签署的接收证书,保证工艺系统投入商业运营,并负责无条件处理试车中遇到的设备、工艺及施工质量问题,且正常保运3个月(保运期从性能考核合格证书签署日算起),直至考核结束,并对本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全面负责。中标人负责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清单、技术文件所列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及工作内容:
①工艺设备、管道及材料(焚烧系统及罐区、污水处理系统、异味除臭系统)的采购、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投料试运行及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
②全厂电力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控制系统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③全厂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含厂区围墙、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所需的厂内外道路、雨水/污水等配套工程、全厂景观绿化工程、管架、厂内道路、电力、路灯、给水、排水、工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等);
④全厂给排水、消防、暖通、内外装饰装潢、电力(包括强、弱电、网络通讯、工业电视监控、门禁、避雷防雷)等系统工程;
⑤负责所采购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提供设备试车过程中及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⑥负责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运输、保险、卸车、场内转运、保管保养;
⑦承担各机械设备试车及投料试运阶段润滑油、润滑脂和液压站用液压油等材料,承担试车及投料试运阶段所有工艺物料(水、电、燃料、试剂/药剂等工艺辅助材料)的一切费用。
5、工期:21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估算价:约 19700万元
三、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与等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在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 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检员(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书中。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1、企业业绩:企业承担过一个已交(竣)工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厂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或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单项合同额大于3000万元)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合同额大于1 亿元);
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一级建造师)在已交(竣)工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厂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或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说明:
a、企业业绩时间以已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为2011年01 月0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业绩;
b、①企业业绩要求:企业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其中之一;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通过单位出具书面业绩证明;
c、工程业绩的工作范围、投资额必须在所提供的资料中明确;
d、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报告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23时59分。
说明:1、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请投标单位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以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联系新点400-850-3300 安装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附件)。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创业投资服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 永利
电话:1362104971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 胡继军、童再军
电话:025-86602545、1536511051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1室。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http://www.lygztb.gov.cn
2、市区民营项目及县区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85868197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附件、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80分);(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三)信用评价分(5 分)。
1、投标报价80分:
1.1 报价得分:
1.1 报价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
①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三或方法四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2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三或还是方法四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按抽取方式确定。
其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1.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1.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15分:
2.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1分);
2.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1 分):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1分):设备采购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依据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要求提供保证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优化措施、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的组织措施等;
2.4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安全、质量保证措施(0~1 分);
2.5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制度(0~1 分);
2.6安全保证体系和保证制度(0~1 分);
2.7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1 分);;
2.8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1 分);
2.9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 分);
2.10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1 分);
2.1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0~2分):
(1)经验总结:根据承担类似工程所积累的经验、教训,提出该项目实施的针对性方案(0~1分)。
(2)重、难点和解决方案: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分析重、难点和解决方案评分(0~1分)。
2.12设备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计划(0~3分);
说明:★注: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暗标评审的方式。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在评标时统一由国泰或者广联达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308进行打印,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