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采购单位:安徽省萧县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安徽省萧县东方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烟气治理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安徽省萧县东方玻璃有限公司决定对现有玻璃窑炉进行烟气治理改造。由于本项目具有玻璃行业特殊性,需求的技术和设备专业性较强,而郑州奥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前期曾参与本公司的玻璃窑体改造,对该公司现有设备性能和生产技术较为了解。鉴于以上原因,安徽省萧县东方玻璃有限公司经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确定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此项目由郑州奥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采购内容:烟道喷雾脱酸系统、脱硝系统设备。总金额:115万元(此金额包含该项目设备的所有费用及税金)。
(玻璃窑炉烟气治理项目主要设备供应清单附后)
四、本公告有效期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徽省萧县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飞 联系电话: 18355720333
2、集中采购单位: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晓坚 李秀贞 电话:0557- 5036890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