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HXZB-2014-18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湾生态城北区集中供热调峰工程己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发改核字【20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招【2014】22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脱硝(SCR)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唐山湾生态城北区集中供热调峰工程锅炉脱硝(SCR)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唐山湾生态城。
2.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完成2台70MW热水链条锅炉(SCR)脱硝工程,包括项目的工艺设计、土建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及采购、检测设备供货、运输、安装、界区碰头、调试,保证设计达到工艺需求,直至通过环保验收。整合锅炉房原有设备自控系统,与脱销装置自动控制纳入唯一的软件平台,并进行完善和优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大于1.5亿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具有本工程对应的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总承包能力,在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同),至少具有一台100t/h及以上锅炉烟气SCR脱硝改造的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监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授权联合体的牵头方参加投标,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时,注册资金在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注册资金在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能满足3.1-3.4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 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包括:
A.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B. 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C.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D.资质证书副本;E.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副本;F. 联合体协议书(若是联合体);G.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H.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经审查合格后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一交易厅(301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湾生态城
联系人:侯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马志勇、温雪峰
电 话: 0315—5309616 、18232579286
传 真: 0315—239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