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坝州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业主为四川华电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为业主自筹,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川阿坝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红卫桥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境内,是俄日河干流“一库四级”梯级开发方案的第四级水电站,上接俄日梯级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位于二安沟口下游约1.7km处,右岸引水隧洞全长19.50km,厂址位于俄日河与绰斯甲河汇口上游约580m处,闸、厂址相距约24km。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867m,相应库容98.8万m3;电站发电引用流量为50m3/s,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111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514/4.964亿kW·h(单独/联合),具有日调节能力。
俄日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境内,是俄日河干流“一库四级”梯级开发方案的第三级水电站,上接七家寨梯级电站,下衔红卫桥梯级电站。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位于馍斯科沟口下游约1.35km处,右岸引水隧洞全长12.02km,厂址位于二安沟口上游约60m处,闸、厂址相距约13km。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3090m,相应库容44.4万m3;电站发电引用流量为41.6m3/s,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69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806/3.106亿kW·h(单独/联合),具有日调节能力。
红卫桥、俄日水电站工程区闸厂之间有金川县二嘎里乡至道孚县的县道X179沿俄日河的右岸通过。红卫桥电站工程区内县道路面为沥青路面,俄日电站工程区内县道路面为碎石路面。县道在俄日河河口处经红卫桥与国道G317相接。穿过红卫桥经国道G317向东行,经过马尔康、理县、最后达汶川,该段长335km;汶川至都江堰、成都有都汶高速、成灌高速通过,该段长149km。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为方便。
2.1 招标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阿坝州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分为A、B两个包,A包为红卫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B包为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
一、A包:红卫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
红卫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范围包括施工期工程河段地表水、施工污废水、大气、噪声、生态及人群健康,以及运行期地表水、地下水等项目。
二、B包: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
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范围包括施工期工程河段地表水、施工污废水、大气、噪声、生态及人群健康,以及运行期地表水、地下水等项目。
2.2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满足本公告“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下一步评审,否则将被拒绝。
2.3 环境监测工作内容
2.3.1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四川省俄日河红卫桥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和《四川省俄日河俄日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采取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技术,全面实施红卫桥、俄日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批复意见要求的监测计划。
2.3.2针对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及运行初期工程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及事故监测。
2.3.3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实施监测工作,提交验收监测报告,对报告结论负责,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及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资质证书;
3.2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监测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并保证有足够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要求投标人有近5年承担类似监测项目的资历,且承担的监测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时间
4.1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4.2 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21日17:00
5. 招标文件的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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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售价 (人民币元)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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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坝州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环境监测服务 |
2000 |
ZB-LY-JSFW-JL-ZT-004 |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21日17:00
6.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5月17日~5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 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厦北713室以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6.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司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21日17:00前将“投标回函”(格式见附件)发送至18011264608@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写“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环境监测项目XX单位投标回函”),《投标回函》须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作为附件同时发送。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1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楼5楼报告厅。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10:00;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楼5楼报告厅。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10.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华电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楼北7楼
联 系 人:李继栋
电 话:18011264608
邮 箱:18011264608@163.com (为不延误投标人办理投标手续,请务必发送购标电汇凭证扫描件和《投标回函》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同时发送至此邮箱。)
传 真:028-62355038
附件:
四川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
投标回函
四川华电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四川阿坝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LY-JSFW-JL-ZT-004)。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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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参与情况(请在所投报标段前的“□”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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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俄日河红卫桥、俄日水电站施工期 环境监测服务(招标编号: ZB-LY-JSFW-JL-ZT-004) |
□参加 □不参加 |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详细邮寄地址(含邮编):
(公章)
_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