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新会双水“上大压小”1×600MW热电联产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4]19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
2.2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建设1×600MW等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安工程概算 84304万元。
2.3招标范围:1×600MW热电联产机组除脱硫系统以外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还包括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锅炉酸洗、整套机组启动调试、吹扫、并网发电过168小时运行,后期性能测试,性能测试测点的安装,参加达标投产创优的各项工作以及机组质保期保修等,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600日历天,暂定于2016年8月26日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2018年4月17日完成168小时试运。
2.5质量要求:达标创优,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2个及以上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以来至少一台同等规模及以上类型项目的主体工程土建安装施工投产业绩。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投标人)。投标人除应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均需验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部分网上公示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业绩合同证明;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清单、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13929005630
陈先生 1375032087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177038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