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工程概况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装机规模为一期2×600MW亚临界机组,二期2×600MW超临界机组。一、二期工程的净水系统主要设备为四台机械搅拌加速澄清池、四台重力式空气擦洗滤池及工业、消防、生活水池。正常运行时,两台澄清池运行,供工业水系统;一台澄清池运行,经滤池后供生活水、消防水、化学清水;一台备用。在多台机组同时启动或事故状态时,四台澄清池,四台滤池可同时投运,以满足最大用水量的需要。一、二期工程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配置为:化学清水池→活性碳过滤器→一级除盐→混床,共四个系列,每系列设计出力为130t/h。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工艺系统内所有设备、管路系统布置及设备管道系统的成套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所有控制系统的成套设计供货调试;所有电气设备系统的成套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所有土建建筑、土建结构基础的成套材料供应和施工。现化水车间至新建的预脱盐车间及其他附属的所有厂区内连接管道均需由投标方一并供货、安装和施工
三、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配套化学制水总承包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中间商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4、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定义:1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5、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3个火电机组(含供热机组)超滤反渗透EPC项目业绩(计算截止时间到2016年3月31日)。其业绩中须有单个制水系列出力不小于100m3/h安全可靠投运2年及以上(投运截止时间到2014年3月31日)。(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的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
投标方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EPC项目名称、工程完成时间和用户验收报告等。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方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6、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投标时提供),且现金流充裕,资产负债率低于80%。
8、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9、投标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附属机构)有关联。
10、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11、本项目采用的知识产权及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的一切责任。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对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合同条款且无实质性偏差(如付款等)。
6、投标方资质和业绩条件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方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进行投标,或投标文件缺少重要章节内容,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投标方案中主要设备或主要材料选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造成实质性重大偏差的。
9、投标方案中主要的性能保证值一项及以上未达到最低招标要求的。
10、投标方投标方案中主体工程进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实质性重大偏差的。
11、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12、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13、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16年6月13 日上午10: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7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账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10365000000305029
注意:为了提高收退保证金工作效率,我公司财务启用了自动收退投标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汇款单用途里的项目编号自动将款项归集到该项目项下,用途里只填写项目编号,不能出现文字或者其他字符。如果用途里没有项目编号或者书写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将款项退回原汇出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只填写项目编号(本项目招标编号为:066016510960)。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以及本招标公告“三、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前来报名,否则报名不予接受,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资格。
招标人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005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易大厦
邮政编码:210009
联 系 人:辛工
联系电话: 025-86637081
传 真: 025-83260221
电子邮件:xinsl@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