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黄避岙乡;
工程造价:约267万元;
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全长约9.843km;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终端、鼓风机房及鼓风机房电气等工程;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5年—2016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2 报名携带证件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报名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2016年 5 月 23 日 17:00 时止(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位于象山县黄避岙乡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徐利兴 、张利民 联系 人: 陈丹莉
电 话: 13116692098 、13606781955 电 话: 0574-6565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