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DWSXHDL-SG
1.招标条件
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箱涵及道路工程已由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经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同意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对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箱涵及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箱涵及道路工程,地点为太平庄污水处理厂。工期为: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指排水管道工程),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
3.2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5月23日至 2016 年5 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承德市开发西区新世家(九华山小区)第2幢1单元102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业绩原件等,以及上述文件复印件一套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供资格后审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月 13日9:00 整,地点为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承德市双桥区东兴路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太平庄村南
联 系 人:王民
电 话:0314-2100880、139324935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新世家(九华山小区)第2幢1单元102号
联 系 人:麻松
电 话:0314-2569189、1893141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