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桥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经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下发的泰发改字【2015】33号文件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江桥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桥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总投资:779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建设规模: 日处理污水0.1万吨,新建污水管网长度3294米
计划工期:2016年6月20日计划开工,2016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本工程采取报名制
3.2、投标人需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工程采用污水净化速分工艺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污水净化速分生化球专利技术使用权证书。
3.4、投标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共四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泰来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盖章,投标单位持经泰来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合格后盖章的资格审查联系单,到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以北体育场东,泰来高速入口西500米)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小班子人员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并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1人、水电技术人员各1人、工长或施工员(相关专业)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除建造师为市政专业,其他人员为相关专业。
注:1.取样员见黑建质(2015)5号文;
2.技术人员如无岗位证可用职称证代替。
(8)外省投标人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9)项目小班子人员《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开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污水净化速分生化球专利技术使用权证书。
潜在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下午13:00,开标地点: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东侧门进)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企业营改增报价如下说明:
7.1、投标人仍按照原计价规定标准进行投标报价;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新计价规定标准出台后,工程按新计价规定标准执行;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按营改增新的计价规定调整原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价为: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1-原中标下浮率)。
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计价标准调整后的各种因素,谨慎报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江桥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张成伟
联系电话:188463365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小区地质8号楼2单元1层2号
联系人:杨柳松
联系电话:0452-2430887
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