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
工程名称:污水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新河县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核字【201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河县富强路和英雄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污水工程、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污水工程:富强街污水管道北起时代路,南至跃进渠,干管长度约1625m,管径为D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过街支管为D4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中粗砂基础,混凝土模块砌筑检查井。英雄路污水管道西起迎宾街,东至富强街,干管长度约497m,管径为D500——D10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过街支管为De400HDPE双壁波纹管,中粗砂基础,混凝土模块砌筑检查井。道路工程:涉及富强街(时代路——滨河南路)。设计共分两段,第一段北起时代路,南至跃进渠北,道路长约1603m;第二段北起跃进渠南,南至滨河南路,道路长约165m;总长度约为1768m。原有边沟、大坑回填等;配套路灯照明工程。
2.3招标范围:经现场勘查,场地平整无动工。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2.4 施工合同估算价25485948.65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发布公告的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30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河县振堂路126号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联 系 人:贾立宁 联 系 人:郝庆
电 话:15100959668 电 话:0319-2676976、18131928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