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根据发包人要求对《宁海县岔路镇移民小区增补工程》《宁海县岔路镇大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宁海县岔路镇江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宁海县岔路镇吕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宁海县岔路镇上屋基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宁海县岔路镇干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工程》中内容作出如下补充: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如果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在以上其中一个工程中标后,在以上其他工程开标时不得再用该项目经理参与投标,其他所有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发包人: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2016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