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拖轮及环保船上坞维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2010-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部分)”要求,广西石化公司的拖轮及环保船已经到了上坞维修期限,上坞维修检验后更换船舶登记证书。此次需要上坞维修、检查的船舶共三艘:4000马力拖轮两艘(广西石化拖1、广西石化拖2),460马力环保作业船一艘(广西石化环保1)。
2.2船舶停泊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钦州港务集团轮驳公司拖轮码头
2.3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0》及其他现行有效、有关规则、规范和规定、有关指导性文件等要求,完成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台拖轮和1台环保船的上坞维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1、广西石化拖1、广西石化拖2完成换证检验、船底外部检验(坞内检验)、中间检验、螺旋桨/尾轴检验等工作;2、广西石化环保1完成中间检验、船底外部检验(坞内检验)、螺旋桨/尾轴检验等工作;3、三艘需要维修的船舶交接均在招标人码头——钦州港务集团轮驳公司拖轮码头,在该码头招标人移交给承包人船舶,维修结束后由承包人在该头将船舶交给招标人;4、完成该三艘船舶的更换船舶登记证书手续,最终实现按照最新规范要求取得相应机构核发“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投标人需自行办理船舶自离开招标人码头至完成船舶维修检验后移交给招标人的所有相关手续。需要维修检验的船舶概况见下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维修船舶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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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船名 |
单位 |
数量 |
船舶概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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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石化拖1 |
台 |
1 |
总吨/净吨:393 T / 118T 总长/船宽/型深:35.00 m/9.80 m/4.50 m 满载吃水: 3.43 m 主机型号:洋马YANMAR 6EY26 主机功率:1471 KW×2 舵桨型号:肖特SCHOTTEL SRP1212FP 发电机组型号:东风康明斯6CT8.3-6M115 |
此船舶为港作消拖两用拖轮,船级社检验,现为超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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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石化拖2 |
台 |
1 |
总吨/净吨:393 T / 118T 总长/船宽/型深:35.00 m/9.80 m/4.50 m 满载吃水: 3.43 m 主机型号:洋马YANMAR 6EY26 主机功率:1471 KW×2 舵桨型号:肖特SCHOTTEL SRP1212FP 发电机组型号: 东风康明斯6CT8.3-6M115 |
此船舶为港作消拖两用拖轮,船级社检验,现为超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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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石化环保1 |
台 |
1 |
总吨/净吨:223 / 124 总长/船宽/型深:30.70 m/9.90 m/3.80 m 满载吃水: 2.90 m 主机型号:中国重汽杭发+ WD615.46C02N 主机功率:230 KW×2 舵桨型号:CRZDP-W-LD350 发电机组型号: MP-H-75-4 |
此船舶只适合遮蔽近岸水域航行,船检局检验。 |
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8月 19日。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相关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中维修内容进行修理,质量合格,满足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要求并取得“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2.8计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9投资预算:250万元
2.10质保及售后服务:质保期为1年,结算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质保期满返还质量保证金。
2.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修造船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中营业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其中修造船企业必须具有国家主管机关、中国船级社、或其他政府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能够修理本招标项目船舶的船舶设备维修相关资质,提供有效的船舶生产或修理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投标人分级分类允许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到2016年5月20日)。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会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本招标船舶上坞维修经验,需提供近3年内性质和规模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20个(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接收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包含维修范围和签字盖章页),且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在施工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3.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船舶修造相关专业(如轮机专业,船体结构专业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具招标项目组织管理能力,须具有从事该职业3年并有修理类似船型的经历,近3年至少具有3个(含)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接收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包含维修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6其他要求:
3.6.1近3年在类似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6.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3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承包商投标;
3.6.4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设施和设备能力应有满足修理拖轮需要的船排或船坞、有执行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
3.6.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类似项目定义:类似项目是指维修的船舶应是钢质机动船舶维修业绩,渔船、平板驳船及无动力的工程船舶等不可作为业绩。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5 月 25日至201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综合报告厅B607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gxshzb@163.com 。汇款时须填写汇款附言:“2016-GXPC-C07-190 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6 年 6月 14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告厅C栋C106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收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6-GXPC-C07-190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4.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6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告厅C栋C106室。
7.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北京) 535008(钦州)
联 系 人: 牟先生、闫女士
电 话: 0777-3885580 或0777-3882025
传 真: 0777-3885139
电子邮件: hyxy_gxsh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102100022517
账户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02002251190067110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