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C-JLZB-2016-397
2.招标项目:吉林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洁净动物实验净化改造工程
3.标的内容:洁净动物实验净化改造工程
3.1工 期:按合同约定
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2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
5.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针对本项目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类似业绩三项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公告以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6月17日13: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6月17日13:00时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西安广场牧业大厦6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31-8681401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13514460718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