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电霍州发电厂2016年下半年大气主要污染物及地下水等委托监测,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下半年大气主要污染物及地下水等委托监测
2.2 建设地点:国电霍州发电厂
2.3 服务周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0632-1620FW8L0865-01
服务名称:2016年下半年大气主要污染物及地下水等委托监测
招标内容:按照下列监测项目及频次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1) 固定源监测:1#、2#锅炉脱硫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每周1次,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每季度1次。
(2) 无组织废气监测:原煤场、灰场每月监测1次颗粒物;储氨区每季度监测1次氨气;以上各监测区域上风向布1个监测点、下风向布3个监测点。
(3) 环境空气、废气监测:主厂区、生活区各设1个监测点,煤场、灰库附近设1-2个监测点,监测TSP 、SO2、NO2、PM10,2016年11-12月之间监测1次。
(4) 地下水环境监测:灰场桥西村、东沟灰场、东沟村及二十里铺生活水井监测:pH、总硬度、氟化物、砷、汞、铅、镉 、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共监测2次,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
(5)厂界噪声监测:厂界西北方向沿厂界外1m线布设3个监测点,晾水塔西侧设1点,向南间隔50米依次再布设两点,每季度监测1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证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火力发电厂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伟拓平台完成“申报注册”,并将伟拓平台要求准备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伟拓平台。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然后登录伟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鼓楼北大街孙膑庙街110号工行小区2号楼2单元202号。
4.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5.1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4.5.3 合格的资质证书;
4.5.4 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原件);
4.5.5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可证明其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胶装成册。另外需要提供电子版一份。
4.6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
地址:山西省霍州市辛置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
联系人:段金锁
电话:1553576597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邮编:030006
项目经理:盖志忠
电话:13546559518
联系人:李琨
电话:0357-3999315
电子邮箱:13623676771@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账号:53620188000038358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