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的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全过程 监理,已由绍柯发改投[2016]196、197、198号批准建设,经区公管办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全过程监理 ;
2 、工程内容及范围
内容: 再生资源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飞灰填埋场及其配套工程全过程监理。
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模为 2250 吨 / 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库容暂定 70 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中心,处理能力 1000 吨 / 日; 建设园区内配套工程:包括宿舍楼、综合办公用房、环保展示区、环保主题公园等 ; (即用地红线内、外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调试、验收、质保阶段等)监理服务;红线外的工业供水管网以及项目并网线路和供热蒸汽管网等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 、工程造价:约 61659.69万元;
4 、工 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约3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5 年;
5 、质量要求: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6月2日16:00时截止(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三、资格后审要求
1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推荐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总监不允许为离退休返聘人员)。
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报价及技术评审。
4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1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壹拾 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其他有关事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后费率和总价均为固定价,不随项目最终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价进行调整,中标监理单位最终合同价 = 61659.69 ×中标费率,不作调整。
联系人:孙经理、黄惠惠 联系电话: 13883457958 、 13819581244
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绍兴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16 年 5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