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CJL-2016-0502
项目名称:金普新区七顶山等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环卫用车采购 项目
招标人: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为金普新区七顶山等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 环卫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A 包: 双动力垃圾压缩车13 辆
B包: 小型封闭垃圾清运车69 辆
C包:铲车 7 辆
D包:密闭自卸车 7 辆
E包:电动保洁车 167 辆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 章)
备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也可全投,但必须按包报价,不得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 所有包号的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4.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备注:
(1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包号的投标单位均 需 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原件, 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 证明资料、 及 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 .采购预算: A 包: 767 万元人民币;B 包: 607.2 万元人民币 ;C 包: 154 万元人民币; D 包: 182 万元人民币; E 包: 80.16 万元人民币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 . A、 B 、 C 、 D 、 E 包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 且采购人指定供货后30 个日历日内 ,按招标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8 .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9 .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2016 年 6 月 2 日-2016 年 6 月 8 日北京时间每天 9 : 0 0至 16 :00,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0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200 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
1 1 .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
1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6 年 6 月 23 日0 8 : 30 -09: 1 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16 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 年 6 月 23 日09 : 1 5时(北京时间)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101 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16 受理区 ,逾期不予受理。
1 4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 年 6 月 23 日09: 15 时(北京时间)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101 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7 开标室 。
1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 号
邮政编码:1160 11
电话:0411-83613159
传真:0411-83706622
联系人: 孙科
电子邮箱: dl_changcheng@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沙河口支行
帐号:21201500400053022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