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伶俐镇政府节能改造设备采购作补充通知,通知如下:
1 、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内容更改如下:
“六、其他要求:★ 3 、本项目为能源合同管理项目,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由有资质的节能公司提供完整的合同能源管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 变更为“六、其他要求:★ 3 、本项目为能源合同管理项目,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国家发改委登记备案的节能公司按照《 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提供完整的合同能源管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
2 、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北京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
其余内容不变。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