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南金寨灾后重建安置点道路、排污排水工程已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15】12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南金寨;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包括路基、道路、雨水、污水分部等工程;投资规模约25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253.2257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 号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符合闽建筑﹝2014﹞ 2号文规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 ﹝2015﹞ 5 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电子和纸质并行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2日至 2016年6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县分公司( 宁化县县委党校2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且必须在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人民币100元,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6月28日17时0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并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 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4.按照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 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 《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5.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宁化支行
账 号: 35001647407059577777-0003
账户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6.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宁人社〔 2012 〕 76 号)规定中标后 10 天内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效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原件)到场核验。②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代理人。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 SMT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 SMT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石壁镇禾口村,邮编: 365400 ;
电话:13850830076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县委党校2楼 ,邮编:365400
电话: 0598-6759999 ;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