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秀山县溶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3】127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 自治 县 溶溪镇崔家沟。
2.2 建设规模:新建管径为 DN300——DN500的污水管网,总长约3169米。
2.3 工程投资:约 270 万元。
2.4 工期: 27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新建管径为 DN300——DN500的污水管网,总长约3169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招标文件 ( 含补遗 ) 及 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重庆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相应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如果入渝备案证已过期,则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6 年 6 月 3 日起,在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自治县中和镇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幢)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360949995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万科中心一号楼20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3) 65417018
2016年 6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