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名称 | 宁都县供水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房建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宁都县竹笮乡竹笮村塘屋小组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宁发改投字[2015]242号 | ||
| 项目总投资 | 4520.9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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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30 万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 建筑面积 | 2539.19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一层/三层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宁都县第二污水厂一期-建筑工程,其中有建筑单体6个及其配套的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查。 1、综合车间及配电间:建筑面积279.42m2,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地上一层,属建筑三类工程、装修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2、综合楼及食堂:建筑面积1739.39m2,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和人工挖孔桩基础,地上三层,属建筑三类工程、装修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3、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建筑面积468.06m2,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地上一层,属建筑三类工程、装修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4、水分析室:建筑面积13.74m2,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地上一层,属建筑三类工程、装修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5、门卫及大门:建筑面积38.58m2,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地上一层,属建筑三类工程、装修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6、厂区围墙(一期部分):长度305米,高度为2.74米,属于建筑四类工程、装修四类、安装四类工程。 | ||||
| 标段内容 |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本人身份证 | ||||
| 五大员 |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63018.82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5333893.69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8)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9)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的建造师必须与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 。7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