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实业冶金材料事业部KR脱硫粉剂汽运已由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供鞍钢炼钢总厂三分厂新区KR脱硫粉剂汽运,KR脱硫粉剂汽运起运地为冶金材料事业部KR脱硫粉剂车间,目的地为鞍钢炼钢总厂三分厂新区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2.2.1服务方负责将KR脱硫粉剂汽运由冶金材料事业部KR脱硫粉剂车间运至鞍钢炼钢总厂三分厂新区。
2.2.2本次计划招标数量为KR脱硫粉剂约14400吨,本次运输数量为计划量,中标期内,具体运量根据钢厂生产确定,保证每日24小时保产,运量大于100吨/台.日。
2.2.3投标单位应具备保产20吨以上粉粒物料运输罐车,具有GPS装置。
2.2.4运输KR脱硫粉剂(粒度0-10mm)车辆不能从事其它物料及其它单位相同物料的运输。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经营范围中有运输或车辆租赁项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06-03 09:00:00至2016-06-14 14: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6-14 14:00:00,地点为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上传资质文件:
7.1按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7.2经营范围中有运输或车辆租赁项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3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能提供资质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必须先注册,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邮 编114033
联 系 人:王辉联 系 人:吴泽鹏
电 话:0412-6727159电 话:0412-6736782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 号: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