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农经【2016】199号、青发改投资【2016】316号及青海省农牧厅以青农函【2016】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以青三江源办【2016】61号文核准,招标人为达日县农牧林业科技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垫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鹰架和鹰巢架的制作及安装、毒草防治(30万亩)技术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上红科乡特根村采购招鹰架385座、鹰巢架96座;尼勒村采购招鹰架392座、鹰巢架98座(包括安装、长短途运费);
二标段:下红科乡那尼村采购招鹰架509座、鹰巢架128座,达孜村采购招鹰架352座、鹰巢架87座(包括安装、长短途运费);
三标段:德昂乡唐什加村、康隆村、莫日合村共30万亩毒草防治技术;
四标段:德昂乡唐什加村12万亩毒草防治施工;康龙村15万亩毒草防治施工;莫日合村3万亩毒草防治施工;
2.2 建设地点:达日县上红科乡、下红科乡、德昂乡等;
2.3 交货(工)期: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须提供加工制作相关货物(鹰巢、鹰架)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加工制作及供货安装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同时具有在高寒草地毒草防治经验和成熟技术,并具有良好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业绩的企业;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6月18日、19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中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日县农牧林业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巍、权梁家 电话/传真:0971-6118368
开 户 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