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美丽乡村建设已由唐县发改字【2016】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县新鹏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唐县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唐县五个重点村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425平方米;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330m3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工期:90天(主管网30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管道开挖、敷设、回填、污水站的污水处理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土建施工等相关服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5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县新鹏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唐县光明路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2350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董经理 联 系 人: 薛征、刘伟涛、张帅
电 话:0312-6429690 电 话: 0312--5075320
传 真: 传 真: 0312--5075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