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1#炉大修 | ||||||||||||||||||||||||||
| 项目编号 | 2016-0143110-DQSH-0002265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见公告 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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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 级),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以后在410t/h及以上(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电站高压锅炉同类性质工程合格业绩证明(须体现锅炉额定蒸发量或装机容量)且不少于2个,并提供清晰的合同见证资料,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复印件及技术资料应能体现出锅炉水冷壁安装、再热器安装、一级过热器安装或二级过热器安装的业绩(每一个安装项计为一个业绩),所附资料应有有效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机电专业)注册证书,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有效的岗位资格证(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技术员(或施工员)及技术工人持有效岗位资格证。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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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0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招标资料费存入后请及时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2房间换取发票。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6日14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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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