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万峰湖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已由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财政厅以 黔环函【2016】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龙县万峰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安龙县万峰湖
(2)总投资:约350万元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万峰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1000m?/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6053m。
(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5)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对应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参加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07 月 06 日11: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才有效。(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 技术QQ:2442237329)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0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07 月 06 日11: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10 分,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二楼多功能一厅(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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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安龙县万峰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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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龙县万峰湖镇 |
联系单位地址 |
兴义市铭都公寓A栋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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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兴方 |
联 系 人 |
周远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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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85983900 |
联系电话 |
18685965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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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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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