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柳市镇象东社区污水二级管网工程(路头石和汤余岙片区) 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6]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 De315PE 实壁管51m,De450PE实壁管1628m,De160PE实壁管329m,DN600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81m,DN800离心浇铸玻璃钢夹砂管108m,DN100铸铁管250m,Ф1000砖砌检查井20座,钢筋混土沉井15座,路面拆除修复600m2 ,泵站。 本工程建安概算为338.03万元。 工期: 120 日历天。
( 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 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2016 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