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第十采油厂2016年产能建设项目山163及白444区绿化工程 | ||||||||||||||||||||||||||
| 项目编号 | 2016-0143293-DQYT-0010083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为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生态,按照地方政府环境、林业等部门的要求对场站、井场、道路等进行绿化。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华池县。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7月20日,共169日历天。 招标范围:山163及白444区绿化工程,主要有1个站点、5.0公里道路绿化及38个井场等绿化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为场站内及围墙外苗木、花卉栽植、草坪栽植、边坡绿化、道路行树栽植、井场周围绿化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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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3.2.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2.6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B证。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6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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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701室(联系人:宋超 电话:13096909362),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8元,售后不退(不受理金务,请携带银联卡); 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8:3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苏里格大厦B508室)《投标保证金原始凭证》并加盖昆仑银行保证金专用章或中国银行西安风景御园支行《保证金余额通知书》; 5.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6楼开标大厅。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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