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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 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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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内蒙古赤峰市
有效期至: 2016-06-2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6-20 10:2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yanxx2016    未注册
  • 地区内蒙古 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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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CG081FW (项目编号)赤峰市松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PPP项目(项目名称)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关名称)以“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松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说明”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嘉福和顺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受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请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自主决策。
(1)项目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北新城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第三包:松州路、西站大街、园林路、地质街、松五街道路绿化及富山路北段、化肥街中段、西站大街西段道路工程。
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下表。实际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表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包名称

内容详述

第三包

松州路、西站大街、园林路、地质街、松五街道路绿化及富山路北段、化肥街中段、西站大街西段道路工程

1)松州路道路绿化工程:南起松山大街、北至友谊大街,道路全长1670米,红线外绿化带宽2×26m。机非绿化隔离带2×4m,中央绿化隔离带宽6m。绿化面积为110220m2

2)西站大街道路绿化工程:东起银河路、西至松二路,道路全长2657米,红线外绿化带宽2×15米。绿化隔离带2×3m。绿化面积95652 m2F-12地块南侧街头绿地建设,绿化面积为13067m2

3)园林路道路绿化工程:南起西站大街,北至北一街,道路全长2760m,红线外绿化带宽2×15m。绿化隔离带2×3m。绿化面积58825 m2

4)地质街道路绿化工程:东起银河路、西至英金路,道路全长1634m,红线外绿化带宽50m。绿化面积57133m2

5)松五街道路绿化工程:道路全长1518m,红线外绿化带宽20m。栽植行道树361棵。绿化面积30360m2

6)富山路北段道路工程:南起友谊大街,北至松五街,道路全长464m,道路红线30m

7)化肥街中段道路工程:东起广场路,西至园林路东侧,道路长约200m,道路红线40m

8)西站大街西段道路工程:东起松二路、西至306国道,道路全长826m,红线50m,红线外绿化带宽2×15m

(4)建设工期:各包暂定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
(5)项目类型:新建
(6)项目投资(含建设期利息):约14312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赤峰市松北新城棚户区改造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第三包)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维护权、工程附属设施管理养护维护权、获得政府付费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工程、工程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2.2.3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第三包28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2.2.4合作期限:10年(其中含建设期2年)。
2.2.5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2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4年末净资产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近 3 年(2012、2013、2014年度)均为盈利,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 3 年内(或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4对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分别提供项目管理人员。
(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3个月正常缴纳社保,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且满足下列条件:
a.市政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
b.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园林绿化专业的毕业证)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
(3)近5年度,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近5年度:指2011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资格预审申请(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除外)。
3.1.6松山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或财务投资人)。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应满足本公告第3.1.4款第(2)、(3)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项目公司中占控股地位;财务投资人(若有)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公告第3.1.5至3.1.6款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附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检查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之日,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间。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报名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
(6)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一份,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非建筑商可不提供(2)、(3))。并加持“投标意向书”。
5.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编制申请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包售价 1000 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4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5联系人: 李戴星 13848068083
孟凡新 0476-8175566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报名室。
6.2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7月 11日09 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层开标八室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9时00分,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层开标八室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通过资格预审后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嘉福和顺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西段晨曦花苑小区南侧商厅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宫立杰
电 话:0476——8479911、1514760225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五金机电城金源大厦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476-817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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