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吉县环境保护局户用节能环保无烟采暖炉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县环境保护局户用节能环保无烟采暖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WCZFCG-LF-2016-071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只能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各选取一个中标单位,所投产品须具备取暖、烧水、做饭功能。本单台限价包含锅炉成本、运输、装卸、拆旧换新安装费、适当的配套管件、调试、售后、培训、管理费、利润与税金等。
第一包:户用节能环保无烟采暖炉具,供暖面积60㎡:每台限价2872元;供暖面积100㎡:每台限价3102元; 供暖面积150㎡:每台限价3544元;
第二包:户用节能环保无烟采暖炉具,供暖面积200㎡:每台限价3929元。
2、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日内全部供货完毕,截止到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一对一用户培训及交验合格。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为所投产品品牌的所有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内包括生产、加工、制造炉具(水暖炉、采暖炉);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生产企业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采购人有随时到厂家实地考察的权利;
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民用清洁燃烧炉具(GB16154-2005)标准和锅炉具大气污染物排放(GB13271-2014)标准中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年以后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案结果告知函”;
6、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在中标区域内建立售后服务网点,以满足用户对产品的安装、使用及维修的需求。产品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产品的维护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往北50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7)投标人2015年以后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8)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7-792224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5340902186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