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招标人: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
项目概况: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一期1、2 号机组为300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采用B&WB-1065/17.5-M型,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生产自然循环锅炉,后期安装烟气脱硝设施;汽轮机采用CZK300-16.7/0.4/538/538型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再热、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为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FS2-300-2型三相、两极、隐极式转子同步汽轮发电机;电除尘器是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安装,设备型号为BE型双室五电场电除尘器;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1炉1塔,全烟气脱硫。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7日和10月10日投运。
工程进度:本技术改造项目有效施工、调试工期预计在2016年06月至12月(具体工期以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及电网公司批准的检修时间为准)。
2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电厂规模
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已建成2×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
4 电厂地址(交通状况)
4.1电厂地址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距晋城市约6KM。
晋城市是山西省的东南门户,与晋城市关联的铁路有太焦铁路和侯月铁路。
4.2铁路运输:太焦路北起太原途经-晋中-长治-晋城-河南省焦作;侯月路与南同蒲线相接,东止河南省月山编组站,与太焦铁路相接,途经临汾-晋城-河南省焦作。
4.3公路运输:晋城市以207国道、长晋高速、晋焦高速构成十字形骨架,辅之以省道陵沁线、长晋线、周沁线互通互联的交通状况。
项目整体进度:见技术规范书。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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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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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TZB-16-013-025 |
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016年度部分技改工程及#2机组C级检修工程监理项目 |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台炉增加湿式电除尘改造项目、降低氮氧化物技术改造项目、输煤系统无动力除尘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两台机组电气6kv母线和各开关柜增加弧光保护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监理,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启动试运、试生产、质保期及竣工验收的过程、#2机组C修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按照“小业主、大监理”和四控制(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项目监理部要制定本工程的监理规划报招标方批准后实施。总监理师要组织各专业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报招标方备案,各专业按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
1000 |
(一)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3、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经营状况良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增加湿式电除尘改造项目及SCR建设或增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理业绩各不少于3个(附合同证明文本)。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服务保障资格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来人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将银行汇款凭证发至指定传真,并同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格式:招标编号ZTZB-XXXX+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帐 号:7111310195700004710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10-63368582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立、吴险峰
电 话:010-63368072
E-mail:YANGL@sdicc.com.cn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商务会馆3层11会议室(北京市右安门桥西南角)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2016年6月20日
附件:(以下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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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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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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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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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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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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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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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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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式 |
□电汇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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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开标前领取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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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即授权代表人,必填)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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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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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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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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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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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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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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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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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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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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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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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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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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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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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统一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2、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一经开具,概不退换(以个人名义汇款、开票信息填写不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并自查确认满足资格要求后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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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