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辽河石化公司催化烟气脱硝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142876-LHSH-000034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建辽河石化公司催化装置SCR脱硝装置,包括脱硝系统本体设计、氨系统设计、电气控制系统设计等。规模:124520Nm3/h。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催化烟气脱硝项目SCR脱硝技术的(工艺包)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艺包)等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项目工期预计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申请投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 3.业绩要求:有在催化裂化(FCC)成功应用业绩,并有3年以上稳定运行经验。清晰合同复印件证明(可隐去价格)。 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具备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工艺包的能力。 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6时30分00秒
1.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公司介绍证明文件和身份证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6月17日至 2016年6月23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办公楼113室。 4.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8时0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月7日8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办公楼11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不少于8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必须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号转出的形式。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08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办公楼113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邮编: 124022
联系人: 张英 张杨
传真: 0427-7658614
电话: 0427-7658753 0427-7658605
电子邮件: zyinpj@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工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14000809221009752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