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汕尾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之1、2号炉脱硝系统催化剂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30N0692
三、招标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一)原公告第九条第6款“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10台600MW等级(或以上)机组投运2年以上(即2014年3月1日前投入运行)的运行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并附有电厂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修改为:“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10台600MW等级(或以上)机组投运2年以上(到投标截止时间)的运行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并附有电厂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二)取消原公告第九条第11款 “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提供的告知函上二维码需清晰且可被扫描(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除上述第五条外,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没说明事宜仍按原公告内容执行。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售标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王工(020-37860640,13560336533)/张工(020-37860642,13602752036)/赵工(020-37860621)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邮编: 516623)
电话:0660-3408787;传真:0660-3408680
联系人:苏丹丹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