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华能东方电厂1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
华能东方电厂1号超临界35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于2009年6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1号机组除尘器提效改造。1号机组计划2017年9月20日停运至12月5日完工。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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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代理编号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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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东方电厂1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 |
2016-SB-99 |
HNZB2016-04-7019/01 |
EPC模式,原低低温电除尘1-4电场安装导电滤槽和振打装置,增加收尘面积,提高除尘效率,同时对灰斗、人孔易腐蚀增加ND内衬,对加热系统进行核算改造。 |
二、资格要求:
华能东方电厂1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5.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电除尘器改造成功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性能试验报告和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最近5年内没有性能试验报告明确的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的业绩。
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在其他平台上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6月20日10:00起至2016年6月25日10: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6月20日10:00起至2016年6月25日10:00止将详细的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四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至18032061857@qq.com,方可视为成功参与本项目。经审核合格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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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标书费 |
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
汇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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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东方电厂1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 |
1000元 |
HNZB2016-04-7019/01 |
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下: 开户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账号:7241 3101 8260 0026 819。 汇入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成功后请务必将汇款凭证发至:18032061857@qq.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以便开通招标文件下载通道。 |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8169166。
四、招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2. 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3. 递交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A座22层)
联系人:陈琴刚 18032061857
电子邮箱: 18032061857@qq.com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