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投资【2016】302号文、黄南州发改局以黄发改字【2016】48号文及黄南州林业局以黄林【2016】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青海省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以青生态办【2016】125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泽库县环保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网围栏的采购及安装,大、小警示牌的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拉设网围栏38750米,制作安装大型警示牌1座、小型警示牌1座;
二标段:拉设网围栏55220米,制作安装小型警示牌2座;
三标段:拉设网围栏47030米,制作安装大型警示牌1座;
2.2 建设地点:泽库县泽曲镇热旭村,和日镇吉龙村,巴滩牧场牙曲村,宁秀乡赛青村;
2.3 交工(货)期: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网围栏)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网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6月25日、26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中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库县环保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 、权梁家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