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医院“锅炉房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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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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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锅炉房设备及安装工程 |
项 |
1 |
3233091 |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具备施工条件下9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乡宁县新医院
5、付款方式:调试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年内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壹级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持有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复函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检察院联系人:闫继军,联系电话:13994799958。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9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2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
7、投标人公司公章
注: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九、其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3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林平
联系电话:15934566201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7-6039856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1日
3、交货时间:具备施工条件下9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乡宁县新医院
5、付款方式:调试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年内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壹级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持有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复函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检察院联系人:闫继军,联系电话:13994799958。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9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2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
7、投标人公司公章
注: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九、其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3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林平
联系电话:15934566201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7-6039856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