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广西钦州中马产业园区
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包含2*7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工程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厂前区、主厂房、附属车间、补水系统、天然气调压站系统、LNG卫星站、制冷站、升压站、电力送出工程、厂内外天然气系统、厂内外热(冷)网管道、厂内外水管道、进厂道路、去工业化及降噪设施、屋顶光伏等在内的一切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等本工程所属的所有范围。
4.本工程(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 月 日前,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暂定);
5.工程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创协鑫精品工程、建国内一流电厂、保证机组按期达标投产 ”。
质量等级:建筑、安装、调试合格率100%。
土建分部工程优良率95%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6%以上。
质量总评“优良以上”。
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6%以上。
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盖,厂用电受电,DCS受电,化学清洗,冲管,重要辅机试运,汽轮机冲转,燃机启动、燃机及蒸汽轮机机组并网发电,机组联合启动72+24小时运行,机组性能试验一次成功。
6.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实现安全目标的六个“不发生”;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基建达标投产。
7.文明施工目标:
道路畅通、区域文明整洁、物料堆放定置、安全设施标准、员工行为规范、施工组织有序,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施工示范窗口工程。
8.环境管理目标: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危险废料受控处置率达100%;废水达标排放。
9.工程规范
9.1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S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2)SDJ280-9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
(3)D DL/T 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
(4)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及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共十二篇;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6)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7)GB12219-89《钢筋气压焊规程》;
(8)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9)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10)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11)有关建筑试验的其他规范及检验标准;
(12)地面、防水、防腐、采暖、通风、卫生、生活、水、水、雨水、污水、排水等规程及验收规范;
(13)GB50212-2002《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公路、铁路、桥梁、工民建等规范、规程、标准。
9.2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
(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各有关篇;
(2)《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各有关篇;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电气装置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其他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个300MW或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或一个50MW或以上燃气发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8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guoxinguohui@126.com)。
2.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二条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上述邮箱。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等复印件。
(5)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机组容量、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规格、数量、投运时间)。
(6)报名文件的电子版为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
(7)其他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8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如需邮寄,另需支付100元邮寄费。
四、截标时间:2016年 7 月 1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六、开标地点:太仓香江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华苏路18号 电话总机:0512-33067999)
招 标 人 :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8589970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郭先生(手机13720096225)、朱先生(手机13720096291)
电 话:010-88354433-466
传 真:010-8835750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电子邮箱:guoxinguohui@126.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安工程监理(招标编号:GXTC-1614097/GCL-ZB-KSLT-ZF-2016-007)的招标,我方在此承诺:我单位所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如有虚假欺骗行为,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并在投标阶段没收我司的投标保证金。
我公司承诺无条件接受审查结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报名信息表
报 名 信 息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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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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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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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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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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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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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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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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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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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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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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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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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报名要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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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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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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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容量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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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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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时间(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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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产时间(未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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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合同或用户反馈证明文件(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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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提供业绩的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机组容量、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服务内容、数量、投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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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采购人【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
鉴于在采购人与投标人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和执行(如投标人中标)的过程中,采购人(保密信息“提供方”)可能向投标人(保密信息“接收方”)披露一定的提供方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就上述信息披露事项,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第一条:接收方应对提供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提供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应当包括双方所有来往信函、备忘录、摘要、研究报告、模型、信息摘要和记录,同时还应该包括所有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复制品,而无论载体为书面、电子版本 、磁盘或音像资料抑或其他任何形式。保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以下信息:
(1)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财务数据、人事数据、薪酬数据。
(2)生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规模,设备、原料等的来源渠道、价格,生产方式,原料的质量、数量,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的定价等。
(3)销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的渠道,客户数据,产品销售价格、地点、数量、方式。
(4)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数据,市场宣传方式、融资方案。
(5)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图纸、工艺、技术数据、科研成果、专利数据、计算机程序。
(6)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双方合作的内容、进程和任何待决或已决的意向、历史纪录等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7)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以纸张、实物、磁(光)盘、磁带、仪器及以其它任何形式为载体的以及口头交流所涉及的信息。
第三条:在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了用于本次项目招投标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如投标人中标)目的之外,接收方不得为了任何目的披露或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第四条:在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接收方不得就本项目做出任何公开声明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沟通。
第五条:如果接收方未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提供方有权就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享有以下所有适当的求偿权:即因违反信义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违反合同、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规定而可能由任何有权管辖的机构赋予的民事救济。提供方的损害无法计算的,接收方应就每次违约支付【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六条:提供方有权于任何时间可自行判断终止向接收方进一步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承诺,此时,所有保密之信息必须立即(接到终止要求7天之内)返还提供方,所有经保留的保密信息必须被销毁,并书面通知提供方。此终止行为不影响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本项目下的其他义务(若有)。
第七条:如果法律要求或有权机构强制命令或要求接收方披露资料或信息或其任何部分或复印、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资料或信息,则接收方在此情况下不受本承诺函上述承诺的限制,但接收方承诺在披露前应向提供方提供被要求披露内容的完整描述,且应当对所需透漏信息寻求最大程度的保密,且应为提供方提供其与有关机构就披露范围进行协商的机会。
第八条:本承诺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解释。若发生任何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九条:本承诺函在投标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为10年。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
致:【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方在参与贵方(及所有关联方)的采购、招投标项目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方特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
一、我方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我方将对双方在采购、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贵方就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我方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方在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承诺主动配合贵方遵守执行。
(三)我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直接或间接之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提供工作、合约、服务或其他优待,从而影响贵方采购招标业务的公平公正性。
(四)除贵方正常披露外,我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贵方的工作人员了解贵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杜绝串标、制作或配合制作虚假合同等规避法律法规和贵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我方应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教育,严格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
(六)若我方发现贵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方有舞弊的行为,承诺将在48小时内署名或匿名报告贵方的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我方知悉,举报方式如下:举报邮箱:jubao@gcl-power.com。若贵方举报方式变化的,我方将按贵方变更后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二、违约责任
我方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应的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责任,经调查属实,则我方愿接受:
(1)贵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承担不超过主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2)同时,贵方还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
(3)贵方将我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
三、本承诺书的效力
(一)本承诺书在我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该<供应商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书>报名时和投标时均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