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
2. 招标范围:
山东分公司所属11个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11个风电场分别为:1)长岛风电场2)威海风电场3)楮岛风电场4)寿光一期风电场5)寿光三期风电场6)滨海风电场7)昌邑风电场8)河口风电场9)利津风电场10)即墨风电场11)沂水风电场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评估、威胁评估、通用应用评估、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体系结构安全评估、系统本体安全评估、全面安全管理评估等。
(2)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评估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系统和功能模块:电场监控系统、无功电压控制、发电功率控制、升压站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相量测量装置(PMU)、功率预测系统、状态监测系统、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天气预报系统、检修管理系统、测风塔系统等。
中标单位最终出具的测评报告及评估报告需通过山东电力公司和能源局等监管部门的评审和认可。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4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5专项资格要求:
1)测评机构须是国家能源局推荐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2)投标方须具有国家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投标方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
4)投标方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
5)投标方应具有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4. 现场踏勘
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
1)长岛风电场:王俊杰(0535-3218977)
2)威海风电场:李晖(0631-7868577)
3)楮岛风电场:马经宇(0631-7591367)
4)寿光一期风电场:安斌(0536-5301525)
5)寿光三期风电场:李国金(0536-5301639)
6)滨海风电场:王军(0536-5331606)
7)昌邑风电场:刘朋朋(0536-7851555)
8)河口风电场:石凤武(0536-3997588)
9)利津风电场:韩镭(0546-7710900)
10)即墨风电场:刘建鹏(0532-85538951)
11)沂水风电场:李新(0539-2678989)
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生活用等,食宿自理。
5、招标联系人:牛其祥
电 话:0531-68625906 13864190880
邮 箱:nqx040104@163.com
邮 编:250101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工程部
拟投标人须2016年6月27日前提前将营业执照、资质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发至nqx040104@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将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开标时间前送至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