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黔东火电厂的筹建和生产运营。贵州黔东火电厂#1、#2机组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1月投产发电,#1机组于2014年4月进行了A级检修、#2机组于2014年9月进行了C级检修。根据年度检修安排,#1、#2机组初步计划于2015年4月、5月开始机组C修工作。现黔东火电厂2015年#1、#2机组C级检修非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1、#2机组C级检修非标及技改项目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黔东火电厂2015年#1、#2机组C级检修非标项目,招标范围如下:
(一)本次招标包括黔东火电厂#1、#2机组C级检修非标项目,所有非标项目内的检查、调整、试验、解体检修、更换零部件、试运等所有检修工作。
(二)本次招标不包含#1、#2机组C级检修标准检修项目,招标方已另行委托其他检修单位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考虑两项目间交叉与配合。
(三)本次招标范围内检修设备所需开挖、回填、给排水疏通、绿化恢复、打洞开孔、孔洞封堵、砼地坪地面恢复等由投标方负责。
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人工、消耗性和周转性材料、施工机具及试验器材、措施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 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应与本项目施工内容及性质相符;
(三)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有两个火电机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C级及以上检修业绩(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标段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有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七)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所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3年(3个项目)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年(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 其它:投标人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三)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工期
(一)根据检修安排,#1、#2机组初步计划分别于2015年4月、5月实施机组C修工作,申请检修工期为各25天,本招标项目约定:单台机组检修工期为20天。
(二)单台机组具体检修期限从调度正式批复的开工日起至满20天止,部分已明确工期的项目按照单项工期控制(具体工期节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招标人有权根据机组停运时间,临时要求投标人调整开工时间,并要求投标方主要技术人员应在开工前7天到位,所有施工人员应在开工前3天到位具备施工条件。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3 月 13 日至 3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二)网售
1、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三)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2015年 4月 7日上午 9 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01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传 真:0731-85893445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许华周 电 话:0855-5825046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帐 号:2407050829000015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岑巩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