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兰考县文化交流中心绿化二期提升及园区河道亮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2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绿化栽植约1万平方米;对文化交流中心园区内河道两岸及焦桐处进行亮化照明;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文化交流中心;
2.3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0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第2标段:对文化交流中心园区内河道两岸及焦桐处进行亮化照明;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单位自2013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企业类似业绩合同;
(3)第2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于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第2标段:20000元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04 0594 1031 8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8日14时30分;
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电 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99337257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电 话:18303738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