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华能邯峰电厂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至峰峰矿区临水镇和彭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招标编号:HBCT-1622115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穿越滏阳河防洪评价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华能邯峰电厂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至峰峰矿区临水镇和彭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穿越滏阳河)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及防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环境现状监测、水文资料调查、项目范围内的建筑设施情况调查、报告书专家评审及各项审查会议费用等,并通过峰峰矿区水利局、邯郸市水利局审批等所有内容,参与项目防洪措施的竣工验收等。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评价工作,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20日内通过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且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4.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
4.2.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同类项目合同,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4.3资格证明文件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方式包括:
4.3.1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文件的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word版);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邯峰xx项目-xx公司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文件的邮箱为:xm2c@163.com。
4.3.2或来人提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请在包封上注明“邯峰xx项目-xx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4.4 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2016年7月13日9时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
联系方式:
商务:付女士 0310-5215106
技术:何先生:0310-52153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周琛、张洪武
电 话:0311-83086970、83086971
传 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xm2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