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16年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部门批准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城区林业公【2016】014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 、工程名称:惠城区2016年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城区林业局
3 、建设地点:主要位于汝湖镇、芦洲镇。
4 、工程造价:人民币1418162.01元。
5 、工程规模:人工造林533亩位于芦洲镇、套种补植Ⅰ125亩位于芦洲镇、套种补植Ⅱ1202亩位于芦洲镇及汝湖镇。(具体以作业设计、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现场勘查为准)。
6 、质量等级:合格(挖穴合格率要求达95%以上,种植面积、绿化苗木种类、规格及数量、抚育措施、抚育质量等要达到作业设计要求,抚育率达100%,成活率达到90%或以上,质保期内苗木保存率达到85%或以上。)
7 、工期要求:6个月(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
1 、建设工程(其他类)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无体现专业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相应专业)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7 、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 、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应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员;
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一页加盖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备原件核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8 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州江北支行;帐号 1008 6759 8980 0100 01 。)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6月24 日至 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2 、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21日 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 、招标人将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林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29506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8996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