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新校区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0】16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自筹65%,银行贷款3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二期绿化景观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二期绿化景观面积约320亩,总投资约2000万元,主要景点包含环形音乐喷泉广场、假山、人工湖、景观大道及完善、整合现有景观等。
招标范围: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新校区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013年以来具有至少2项类似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814房间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社保证明;
(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类似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合同;
(6)企业类似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业绩合同;
(7)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提供第4—7项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全套报名资料复印件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5.资格审查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远 张蕊 联系人:程斌 买露露
电 话:0371-86118298 电 话:0371-65928017 65928019
传 真:0371-86118298 传 真:0371-65928017
201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