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CB-ZB-201606-C1201-003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稀土钢板材厂、薄板厂除尘灰压块带料加工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为1.2万,承包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42.59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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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计划加工量(吨/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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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稀土钢板材厂除尘灰压块带料加工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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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薄板厂除尘灰压块带料加工 |
5000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万元。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
帐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401房间(原包钢环保楼)。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异议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钢生产部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387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传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